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于近日联合启动就业创业扶贫“百日攻坚”行动,确保9月底前实现全市贫困劳动力“应就业尽就业”,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脱贫。
据了解,“百日攻坚”行动的目标任务就是,自2020年6月29日至9月30日,开展“优先安置稳就业增收脱贫奔小康”为主题的人社扶贫“百日攻坚”行动,按照“一个超过两个不少于”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保到9月底,建档立卡享受政策户(不含稳定脱贫户)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数超过2019年底的17.65万人(含60岁及以上),在县内吸纳贫困劳动力务工的总数不少于2019年,到县外(含省外)务工的贫困人口总数不少于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稳定不享受政策脱贫户)外出务工数超过2019年底的29.8万人,达到30万人。确保贫困劳动力“应就业尽就业”“应培训尽培训”“应保障尽保障”,完善帮扶就业有效措施,对贫困劳动力专项政策延续到2021年底,使之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效对接,促进相对贫困劳动力增收致富。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就业创业扶贫“百日攻坚”要求全市人社、扶贫部门:一是紧盯重点人群。要摸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含60岁以上),开展“一人对一户”帮扶,确保实现就业。紧盯全市5314户脱贫监测户、2946户边缘户,对贫困人口中存在失业或就业不稳定的,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确保及时上岗就业。
二是密切关注省外务工贫困群众回流情况。全市人社、扶贫部门统一口径,建立就业扶贫“一本账”,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全面摸清本县(区)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形成就业人员、未就业(失业)人员和有意愿外出人员“三个清单”。
三是优化技能扶贫措施。重点围绕农业产业发展,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围绕本地企业及市场用工信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围绕新成长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
四是发挥创业带贫效应。通过政策推动、园区带动、项目驱动,鼓励农民工、企业家等“能人”返乡下乡创业,以创业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带动更多贫困劳动力就业。
五是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定性。及时落实兑付各类补贴政策,增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积极性。
六是抓好政策落实。持续落实“七个优先”政策,支持就业扶贫基地、扶贫车间和“巧媳妇”工程示范基地建设,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七是开展“数字平台经济促就业助脱贫行动”。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数字平台经济促就业助脱贫行动”方案》,广泛发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等参与行动,充分发挥村“两委”作用,组织贫困劳动力积极参与。
八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要提高培训针对性,二要持续清查公益性岗位违规现象,三要维护合法权益。
九是建立就业扶贫长效机制。开展就业扶贫普查,巩固和扩大“应就业尽就业”“应培训尽培训”“应保障尽保障”政策成果。(记者 姚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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