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期间,开展蓝盾护航行动,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医疗美容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公布监督举报热线,严肃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未取得资质的机构和个人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加强美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重点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及其他机构和个人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
促进依法执业自查,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强化药品器械监管,严格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
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医疗美容专项整治,不断健全部门联合、区域协作、社会共治、打建并举的工作机制。要结合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行业自律、校验管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不良执业记录等情况,探索开展信用监管,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建立“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
通过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整治,严格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和医疗广告行为、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制售使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虚假医疗美容类广告、信息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售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器械等行为,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戒和震慑一批不法分子,进一步提高美容医疗机构(含中医美容医疗机构,下同)依法执业意识,防范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完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编:郭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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