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孔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后,并为其家庭量身定制《督促监护令》,指出其父母监护不力、管教不严、家庭教育不足等问题,细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具体要求。
9月30日上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会,以不公开宣告形式送达《督促监护令》,会议邀请县人大法工委、团县委、公安机关及律师代表共同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简要介绍,促使孔某监护人认识到孔某行为带来的后果,督促其改变监管不严的现状,并对孔某父母进行释法说理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让其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监护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督促其提高监护意识,履行监护职责,加强监管力度,提升亲子沟通能力,重视家庭教育,给予孩子更多关心和呵护,切实承担监护人职责,引导孩子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随后,县人大法工委、团县委、公安机关及律师代表也指出了孔某父母在监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阐明监管不严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严重后果,教育引导应如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如何关心爱护子女的生活,告知其要用心陪伴孩子,增强与孩子沟通,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及交友情况,树立正确的教育监护理念,并要求履行好本《督促监护令》。
孔某父母在收到《督促监护令》后,对检察机关深表感谢,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对孩子监管不严的现实问题,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该督促监护令系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的首份“督促监护令”。接下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督促监护令”为抓手,针对不同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的具体问题对症下药,制定针对性的督促监护方案,并做好“督促监护令”送达后的监督回访工作,不定期对“督促监护令”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关注,充分了解“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情况。同时,将深入督促对象家中了解未成年人的思想、生活的基本情况,并有效进行跟踪观护,努力筑牢“隐形防护网”,为涉案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环境。
责编:郭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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