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甲(女)因家暴导致脑震荡和骨折;王某乙(女)因家暴患上精神疾病,常出现言语错乱。因相关监管缺失,被家暴妇女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023年7月,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责中发现本案线索,经逐级请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同意,决定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2023年8月,由平舆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县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单位参加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反家暴妇女权益保障磋商会,商讨参会单位的职责分工,分析反家暴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及痛点,初步达成联动履职共识。
2023年9月,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反家暴法定职责,规范开展反家暴接处警工作。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深入查摆问题,并结合实际进行安排部署。
该院持续跟进监督,牵头协作公安机关、属地政府工作人员,上门听取王某甲、王某乙诉求,公安机关持续跟进并全面收集相关证据。针对王某甲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请求,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官及时移送民行部门,依法能动履职,支持受害妇女起诉;针对王某乙现状,公安机关依法对施暴者予以训诫,民政部门安排社工对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
10月份,相关部门就检察建议作出书面回复,涉及问题已整改到位,受害妇女已回归平静生活。
为切实筑牢反家暴共治防线,该院探索以“我管”促“都管”,与县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在消除对妇女家暴维护合法权益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联动机制,促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